2017年實施「一例一休」期間,勞動部曾公告雇主在例假日傳LINE給員工談工作,一封訊息須付4小時加班費,曾有勞工在非上班時間接到老闆LINE,遭新北市仲裁委員會認定有加班事實,判雇主需補發... (閱讀全文)